川农领办〔2021〕64号
各市(州)党委农办、依法治市(州)办,市(州)司法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部署,结合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意见》精神,现就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工作,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明确战略举措和工作重点,要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要聚焦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在农业农村的薄弱环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落实落细,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乡村振兴法治保障需要夯实学法用法基础。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大政策法律文件,共同构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完善了乡村振兴的制度体系,夯实了良法善治的基石,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必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开展学法用法工作要以贯彻重要政策文件、重大法律文件实施为契机,立足省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全面推进涉农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地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二)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需要强化学法用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系列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尤其强调了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乡村振兴战略是事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长远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涉及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方方面面,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助力,唯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带头提高法治能力,才能有效带动全民树立法治信仰、厉行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需要突出学法用法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乡村振兴工作对象广、地域大、要求高,更加需要有效发挥法治对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各级领导干部需要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进一步牢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始终坚持以法律为遵循,聚焦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着力推动职能转变,主动为乡村振兴服务。
二、牢牢把握学法用法重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开创依法兴农新局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为我省在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过程中提供了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化解矛盾的办法。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开创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局面,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一条例一法律,全面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责任意识。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要把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并重,尤其要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入理解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在学习中找准定位,在学习中明确责任,在学习中强化担当,以条例和法律法规引导、促进、保障乡村战略的依法实施。
(三)深入学习经济类法律法规,全面助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安全、农业支持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聚焦耕地保护、农地“三权分置”与依法有序流转、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投入品规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金融保险、绿色生产生活等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激发市场各类主体活力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高质高效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深入学习民商类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民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涉法涉诉处理等,聚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垃圾污水治理、矛盾纠纷化解,以法治助推自治和德治体系的完善,激发农民群众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表达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性。全面提升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乡村宜居宜业,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深入学习建设规划类法律法规,全面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围绕城乡要素融合、公共服务融合、基础设施融合、城乡经济融合,聚焦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教育医疗文化配套、基础设施一体规划、金融政策支持,进一步理顺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法治引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农民富余富足创造良好生产生活条件。
三、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安排
(一)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提升法治思维方式。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把学法重点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以服务乡村振兴为导向,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夯实领导干部学法基础,增强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的针对性。全面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强化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
(二)强化日常学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机关”重要内容,将学法用法日常化经常化,各岗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障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机关单位应创造条件,定期组织法制讲座、法治研讨、法治座谈、普法宣传等活动,推动学法工作持续深化,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履职能力,在“国家宪法日”“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依法推动乡村振兴的本领和能力,做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模范。
(三)建立系统学法制度,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全省各部门行业培训规划,明确法治教育内容和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相关培训机构应当将法治课程纳入入职、晋职等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在工作业务培训中安排开展有关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的法治教育,加大行业培训中法治课程内容比重,明确法治课程最低课时要求,持续提升各行业依法治理效能,推动部门行业重大问题协作配合,形成助推乡村振兴合力。
(四)完善学法考核制度,提升学法用法实绩。加强对干部的法治素质考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考试,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机制,运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学法考法工作,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对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的法律考试,考试合格方可授予行政执法资格。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指挥棒倒逼学法用法主动。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依法依规办事和制度执行力纳入干部民主测评指标,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法治实践
(一)坚持依法决策。对涉及农业产业规划、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充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支持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
(二)坚持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观念,深入学习行政类法规规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细化法定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做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一致。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收费、信用等工作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防止权力越位、缺位、错位,主动提升服务“三农”质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行政审批、政策落地、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解决一批难点问题,依法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三)坚持依法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行业执法制度体系,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打击震慑涉农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和企业权益、规范市场运行等方面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驾护航。
(四)坚持依法治理。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落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注重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加大行政执法过程中调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力度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体性涉稳事件等各类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高依法处置疫情、灾情、安全生产事故等涉农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五、保障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站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学法用法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要将学法用法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并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选优配强外聘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内外结合深化学法用法方式。加强干部学法用法的培训力度,加大业务岗位与法治岗位的干部交流力度,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干部队伍。
(三)夯实基层基础。要注重加强镇村两级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要完善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致富带头人、村民代表等的学法用法制度,形成常态、丰富形式、务求实效。要大力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完善和落实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普法人才的培养,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四)注重学习交流。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及时交流反馈信息,加大横向纵向交流力度,提出学法用法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工作方式上要注重树立典型和宣传,发挥学法用法标杆和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学法用法实效,带动全社会形成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尊严,助力乡村振兴的法治氛围。
(五)做好工作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为学法用法创造条件,要加强经费保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学法用法的培训投入和师资培育。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学法用法实效。要把学法用法工作融入目标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工作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办法,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全面提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件:乡村振兴学法用法清单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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